各区市县科协,各企事业科协,各有关高校及科研院所:
为落实好《中国科协2014年服务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要点》和《四川省科协2014年推进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乐山市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书记处关于科协工作的指示精神,围绕乐山市市委、市政府总体目标和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以服务企事业科技工作者为根本,以激发企事业员工的创新活力为重点,以促进和推动乐山社会经济整体发展为目标,努力推进我市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不断扩大企事业科协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工作目标
全市科协系统要认真贯彻中央书记处关于“六个哪里”的指示和全国企业科协工作座谈会的精神,每年实现新建企事业科协组织5-10家以上的目标任务,重点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民营企业、高校和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开发区等园区建立科协组织;同时逐步与我市未建立科协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科协联系人制度,力争在3年内全市联系覆盖面达到50%以上;各区县科协要加大力度,在抓好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事业科协的组织建设上下功夫,指导企事业科协规范发展,争取每年推荐1-2家企事业科协工作运作良好的企业开展四川省科普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工作内容
(一)抓好新建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
各区市县科协、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要充分认识到抓好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政策、经费支持,为推进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撑。深入开展调研,摸清当地现有各类型企事业的数量、企业发展状况和发展前景,企事业领导和企事业科技人员对建立科协组织的需求等情况,因地制宜,整体谋划,协调推进。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建立发展计划和措施,扎实做好发展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的基础工作。对企事业科协组织的发展既要积极主动,又要把握原则,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建立一个巩固一个。
(二)加强和完善现有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
一是强化服务,切实把企事业科协建设成为“科技工作者之家”。企事业科协要认真履行职责,畅通企业党组织、负责人与企业科技工作者之间的联系,及时了解企业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状况,积极反映他们的建议、意见和诉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荐企业科技工作者加入相关科技社会团体,加强与各级科协及学会的联系。积极主动宣传企业科协的宗旨任务和重要作用,争取企业领导在人员配备、经费使用、工作条件完善等方面给予支持,使企业科协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办公活动场所,有规范的工作职责,有相关的经费,真正使企业科协成为企业“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是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推动科普进企业。要围绕企业发展目标和工作需要,结合岗位需求和素质要求,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与面向社会公众的科普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科技周、科普日等大型科普活动,向公众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围绕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普及、新材料应用等,广泛开展科普进车间活动,促进企业人员科技素养的提高。
三是深入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各企事业科协要建立“讲、比”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企业各职能部门之间、企业与学会之间的协作,共同推动“讲、比”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总结经验,研究和完善“讲、比”活动的模式、活动内容、评比方法,切实通过“讲、比”活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四是搭建平台,积极推动“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贯彻落实中国科协《关于推进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探索开展专家工作站建设。及时了解企业科研动态和需求,加强与院士专家的沟通联系,帮助企业做好院士专家工作站建站规划以及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实施。
五是围绕企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企事业科协工作要与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有机融合在一起,加强与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促进产学研一体化。结合企事业工作实际,组织企事业科技工作者参加学术研讨活动,开展学术交流,拓展学术视野,把学术资源引入企业,把科技人才引入企业,把科技项目引入企业,为企业宏观决策、创新创业提供科技支撑。引导企业科技工作者积极参与科技攻关、科技立项,力争在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上有所发明,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表彰奖励,建立激励机制。
各区市县科协要将一定比例的科普经费用于企业科协组织建设,广泛与当地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建立科协联系人制度,积极开展争创科普示范企业和企业科普示范基地活动,积累和探索有效经验,更好地促进企事业科协组织的发展。
乐山市科协将对各区市县科协,各企业科协,各有关高校和科研院所上报的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调研、考核和综合评定,并纳入年终考核目标;每年评选出3-5个科普示范企业,并从中筛选企事业科协工作开展良好的企业推荐上报参加创建四川省科协科普示范企业;对推进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成效明显的区、市、县科协进行表彰奖励。
区、市、县科协每年年终上报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总结和统计表,需附电子文档(word格式)。今年上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15日。
附件:2014年度新增企事业科协组织建设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企事业科协联系情况统计表.doc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