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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科协关于开展2014年度学会工作考评的通知

信息来源: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14-11-18 浏览: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侨联、省残联、省科协关于深化改革推进群团工作转型发展的意见〉的通知》(〔2014〕13号)要求,进一步整合群团资源,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强化学会自身建设,推进学会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促进全市学会、协会规范有序、健康持续发展,现将开展2014年度学会工作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对象

我市自然学科、工程、技术类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申报材料

1、2014年度学会工作总结及2015年度工作计划;

2、《学会年度工作考核自评表》。

三、相关要求

1、全面总结2014年度学会工作。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能力建设,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能力,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和自身建设的主要工作情况和成绩,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问题。

2、详实规划2015年学会工作计划,创新发展学会开展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思路,整合和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源工作思路(包括承接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项目)以及预计要达到的效果。

3、认真如实填报《学会2014年年度工作考核自评表》。

4、所有材料报送纸质文件一份,加盖学会公章,同时上传电子文档。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联系电话:2443370。

四、考核办法

乐山市科协将组织专家组开展实地考评,根据自评表和专家组评分结果研究决定考评结果。拟评选出十名先进学会、协会。其中: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所评选出的十佳学会、协会将在2015年优先享有乐山市科协学会工作项目申报权利。

 

附件:学会工作2014年考评表乐山学会考核表.xls

                                     乐山市科协

                                   201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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