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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做好2015年度“金桥工程”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15-03-03 浏览:

市级各学会(协会)、区、市、县、自治县科协、企事业科协:

为深入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紧紧围绕市委“转型升级、美丽发展”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完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着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充分发挥“金桥工程”在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中的桥梁作用,按照乐山市科协2015年工作意见的要求,将进一步做好“金桥工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5年度市“金桥工程”项目的申报

根据乐山市科协2015年工作安排,请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情况,认真组织“金桥工程”项目的立项和申报工作。符合要求的项目认真填报乐山市“金桥工程”项目申报表,及时上报市科协学会企事业部。

二、关于2015年度省“金桥工程”的登记备案

报省科协登记备案项目总的原则是:坚持科学发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以低碳、环保、绿色、安全、创新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为主。其具体标准:一是要体现科学发展观指导思想,适应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在引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方面具有示范作用;二是项目要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方关系明确(即项目的搭桥单位、提供单位、采用单位三方经济上相互独立);三是项目实施原则上应在登记备案后三年以内完成(2018630日前完成)。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对照标准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项目填报四川省科协“金桥工程”项目登记申报表和四川省科协“金桥工程”项目登记汇总表,及时上报市科协学会企事业部。

三、关于市2013-2014年度“金桥工程”项目完成、验收和推荐

各区市县和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金桥工程”的验收工作,确保实施项目取得实效。填报乐山市“金桥工程”完成验收表要真实准确反映项目实施的效果,坚持实事求是,杜绝虚假材料。(本次验收的是201371-2015年6月30完成的“金桥工程”项目)。2013-2014年度验收合格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项目,由各区市县推荐上报参加市政府优秀金桥工程项目的评选(每个区市县不超过5项)。

四、申报要求

2015年省、市“金桥工程”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需附电子文档(word格式),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530

2013-2014年度项目完成表一式两份,需附电子文档(word格式),上报截止时间为2015715

联系人:税杰              联系电话:2443370

QQ群:乐山市科协系统群(7529164)。

 

 

附件: 表1乐山市“金桥工程”项目申报表

2乐山市2015年度“金桥工程”项目汇总表3四川省科协“金桥工程”项目登记申报表

4四川省科协“金桥工程”项目登记汇总表

5乐山市“金桥工程”项目完成验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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