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是中国共产党乐山市委员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我市推动科学技术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主要职责有:1.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2.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提高全市公民科学文化素质;3.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4. 举荐人才,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5.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6.对所属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管理,对区、县、自治县科协和市属以上厂矿科协进行业务指导;7.承担市委、市政府和省科协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6年重点工作:
1、以项目为载体,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2、以《纲要》为核心,开展基层科普行动。
3、以提高学术水平为目的,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4、以人为本,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
二、部门概况
乐山市科协下属一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乐山市科协收入预算总额为311.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1.8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1.8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8.6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9万元,专项支出104.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科协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科学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科协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科协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016年,乐山市科协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科学普及活动、学术交流活动、青少年科技活动、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31%。主要原因是规范接待,严格把关,厉行节约。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科学事业发展业务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29%。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科普业务金杯车1辆。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科学事业发展业务用车运行维护。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乐山市科协2016年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任务,合计311.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