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乐山电视台播报了一则社会新闻:一个喝酒醉了的男青年,跑到乐山市急救中心去无理取闹,当着众多在场人员公然挥拳打伤了一名120急救中心的值班护士……此事引起了广大市民的无比愤概!
据受伤的护士讲:在案发现场,急救中心是配备有“保安”的;但是,这些“保安”不仅不保障安全,反而袖手旁观、形同虚设。
由此我联想到了四个问题:
第一,120的医生护士是我们每个城市的“天使”,不管什么时间、任何地点,只要一有事故出现、一有伤病人员呼救,他们都在第一时间出现在现场。当然,这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也让我们“习以为常”。但是,我们又想到过没有,他们在救护我们的时候,谁又来为他们保驾护航呢?谁又来为他们救死护伤呢?
因此,笔者建议在医院、门诊的大厅、楼层,设置专门的、为他们的安全保驾护航的安全保卫人员——由当地派出所统一领导、指挥、训练、联动,由医疗机构负责具体待遇。
第二,对上述的所谓“保安”,立即进行清查、辞退,对袖手旁观、酿成事故的“保安”,调查来龙去脉,不要怕得罪“关系人”,应严肃追究当事人、介绍人的责任!
第三,院方对此类事故应作好善后安慰工作,对受伤人员应在精神、物质上给予最大的安慰;否则,救人的人得不到安全保障和事后安慰,是一件令人伤心而无法理解的事情。
第四,公安、治安方面,对此类故意伤人、酒后无事生非、在公众场合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社会闲杂人员,应该予以从重打击!
特此报告。
乐山市科协“民情观察员”:杨光
201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