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2008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经费的
请 示
市财政局:
今年是我市全面贯彻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的第二年,为切实履行好科协作为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扎实推动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开展,根据国务院国发[2006]7号文件:“各级政府要从中央财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规定。特申请解决2008年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工作经费20万元,其中:纲要办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会议,组织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重点活动,编印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文件及科普资料等工作;组织实施我市首次公众科学素养调查工作经费10万元,主要用于:一、调查方案调研论证、调查问卷设计及印刷费用15000元;二、召开公众科学素养调查工作会议及调查员培训经费15000元;三、开展入户调查及问卷收集汇总经费50000元;四、聘请大专院校专家结对调查数据进行收集处理、统计分析及撰写报告工作费20000元。
妥否,请批示。
2008年3月4日
(审阅:曾波)
(编辑发布:张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