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和科普惠农兴村工作经费的请示

信息来源: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12-07-06 浏览:

市政府: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6]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川办函[2006]204号)精神,我市成立了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科协,负责日常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科协等20个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乐山市开展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三年来,已出台了《乐山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乐山市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工作方案》,制定了《乐山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等九个专项行动方案,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职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四大人群为重点,扎实开展科普活动,各项工作推进良好。国务院国发[2006]7号文件要求:“各级政府要从中央财政的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我市至今尚未落实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专项经费。

    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于2006年联合启动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每年都列出专项资金表彰奖励在农村科技普及和科学生产中取得良好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该计划实施四年来,我市已有12个农技协(含科普示范基地)和4个农村科普带头人受到表彰,获奖补专项资金250万元。“科普惠农兴村计划”项目要求省市级财政要匹配专项资金,从2006年项目启动开始,省财政每年匹配专项资金200万元,而我市财政至今尚未配套相应“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经费。

    2006年开始实施扩权强县后,我市夹江县、峨眉山市、井研县、犍为县列入了省扩权强县县,市财政在预算科普工作专项经费时扣除了扩权强县县人口基数,全市科普经费将减少53万元,占原来应拨发数的51%。这样势必造成全市科普工作难以为继。

    鉴于此,特请示市政府单列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专项经费20万元,单列科普惠农兴村工作专项经费10万元,并从2010年开始列入市财政预算。

    妥否,请批示。

 

 

 

                                       200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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