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协信息 > 通知公告

乐山市科协关于开展2016年度学会工作考评的通知

信息来源: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16-10-18 浏览:

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5]1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整合群团资源,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服务,强化学会自身建设,推进学会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促进全市学会、协会规范有序、健康持续发展,现将开展2016年度学会工作考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评对象

我市自然学科、工程、技术类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二、申报材料

1、2016年度学会工作总结及2017年度工作计划;


2、《学会年度工作考核自评表》。

三、相关要求

1、全面总结2016年度学会工作。主要包括:1、服务社会管理创新能力(开展学会承接政府职能项目,厂会协作或会会协作);2、服务科技工作者能力(组织科技工作者撰写论文,组织参加各类型的学术交流会议等);3、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问题。总结尽量以具体的数据来说明情况。

2、详实规划2017年学会工作计划,创新发展学会开展社会化服务能力建设思路,整合和承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资源工作思路(包括承接群团组织社会服务中心项目)以及预计要达到的效果。

3、认真如实填报《学会2016年度工作考核自评表》。

4、所有材料报送纸质文件一份,加盖学会公章,同时上传电子文档。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1日。联系电话:2443370。

四、考核办法

乐山市科协将采取听取汇报结合实地考评的形式,研究决定考评结果。拟评选出十名先进学会、协会和学会工作先进个人。其中:一等奖二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所评选出的十佳学会、协会将在2017年优先享有乐山市科协学会工作项目申报权利,并进行表扬。


附件 乐山学会考核表.xls


打印本页】【返回上一页】【关闭

版权所有:乐山市科学技术协会 蜀ICP备09038323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

地址:乐山市中区柏杨东路218号 电话(传真):2443359

技术支持:好易通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