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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老科协调研荔枝湾村“官荔枝”树,急待强化保护管理

信息来源:市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发布时间:2020-07-27 浏览:

荔枝是一种珍贵的品种,属常绿性乔木,经济寿命长。7月21日,市老科协原会长翁果、副会长余彪,果树专家、高级农艺师赵正培,副秘书长宋有宣等前往市中区悦来镇荔枝湾村进行调研,查看千年荔枝林。

调研组一行查看了位于一组的“官荔枝”和“碓窝荔枝”及千年荔枝林,看到市中区政府对古树名木的管理,高度重视,特别是对于现在存世的几棵具有几百年树龄的千年荔枝林、“碓窝荔枝”等,周边修建了护栏,道路进行了维修,管理也比较到位。但是对于岷江岸边、公路边坡上的二株上千年的“官荔枝”,一株已经失去生命,一株还在生存,且还在结果,但管理却有遗漏,地处岷江的岩边,修建道路后,致使其生长困难,无法管理,造成杂草丛生,虫害泛滥,长势微弱;“官荔枝”品牌已危在旦夕。

“官荔枝”是原老树根处发出的新芽长成,树龄千年,枝叶尚好,年年挂果。据传唐朝杨贵妃游川时,路过荔枝湾,上岸品尝荔枝后,将此树果实定为朝庭贡品,故称“官荔枝”。据乐山市志记载:在唐朝以后历作贡品,每年由府(州)在树下设立公案,监督采摘指定专人送省转运京城,民国10年(1921年)后,由嘉乐乡(今市中区通江)团总派人采摘送县。“官荔枝”树是一种无法复制的自然文化遗产,应尽快加强保护。

调研组建议市中区政府及文化旅游、农业部门:应在岩边修建“官荔枝”的保坎、平台,防止边坡下滑,满足“官荔枝”生长的环境和人们观赏的需要,保护好“官荔枝”。应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人员,落实管护责任,强化“官荔枝”的日常维护,促进“官荔枝”这种无法复制的自然文化遗产的长期留存。        

(乐山市老科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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